美术学院电窑实验室安全工作守则

发布者:美院实验中心

1)除学院教学及管理人员外,其余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电窑实验室。外来人员要进入电窑实验室,必须得到学院管理人员的同意,并进行登记在实验室负责人或管理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

2)电窑实验室内有电窑、烤箱及练泥机等设备,除电窑外,其余设备应由实验教师指导下操作。

3)电窑由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开启并使用电窑必须经过实验室负责人及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方可使用。烧窑期间必须接触窑体时,要戴防热手套。

4)倘发现窑体各部位若有松动、电线过热,或其它异样应立即报告学院领导或实验室管理人员。

5)窑体附近严禁放置易燃物,以免引起火灾发生危险。

6)各项配件均依规定使用,严禁使用其它材料,以免造成机具损害。

7)电窑启动前请先确定温度棒是否安装完成。

8)一切按照规定使用,严禁超过限定温度、性能。

9)微电脑温度控制器,需依说明书操作。

10)电窑于低温时(未达400度)窑门不可完全关闭。

11)电窑于升温、恒温、及退温时,温度极高请勿碰触。

12)退冷过程需依照规定实施,以免造成作品龟裂,窑壁损裂。

13)烧窑执行完毕,于开启窑门前;请再次确认窑内温度以免烫伤。

     (14)电窑实验室内不许吸烟、喝酒及吃零食,不准大声喧哗、说笑打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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