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中心实验室管理规定

发布者:美院实验中心

1)本实验室是进行教学和科研实验的场所,实验室在教学以外的时间对需要进行科研实验的师生开放,凡使用实验室从事艺术设计教学和科研实验的师生,必须以认真负责的精神和严肃科学的态度进行工作和实验,自觉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

2)凡第一次使用实验室上课的师生,实验室负责人在课前必须向学生宣讲本管理规定并带领大家学习《美术学院实验室规章制度》和《美术学院仪器设备使用手册》等规章制度。

3)实验室实行专人负责进行管理,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进入实验室做实验。实验室开放时,必须要有负责人或其指定的实验技术人员在场指导,无论何人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必须遵守学校《大型精密仪器管理使用办法》的有关条文,不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若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按照学校《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进行处理。

4)实验室建立设备及耗材账目,必须有专人管理。工具、耗材及低值材料的使用要做到帐帐相符,物帐相符。

5)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必须由专人专管,建立技术档案;对调试、检修、使用情况等做出详细记载。

6)在实验室工作的实验技术人员、实验室负责人均应积极掌握修理技术,对损坏的仪器设备要及时进行修理,提高设备的利用率。仪器设备的拆卸、大修必须通过一定的审批手续,具体办法按照《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规定》有关条文执行。

7)从事实验的教师和学生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机械设备的使用,应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并有完善的安全保护措施,避免造成安全事故。未按操作安全规范而造成事故的由本人承担事故责任。树立勤俭办学的思想,节约水电和实验原材料,爱惜仪器设备,每次实验做好记录。

8)加强设计中心的安全防范工作,努力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热、防冻、防爆、防腐蚀、防毒工作。每次实验结束后,实验室管理人员或指导实验的教师均要关好水源、电源和门窗,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根据实验室建设与发展的需要,建立起实用性、可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使工作和责任更明确、更有针对性,保障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有章可循。

9)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的教师或学生在实验前后,必须例行打扫本实验室的环境卫生,做好用电、防火、防盗等方面的检查,由于疏忽,造成事故或对实验室造成损失的,由使用人员承担责任。有专业教师在场的实验,由教师负责监管和指导,由于监管不力而造成事故的,由教师承担事故责任。

10)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定期对实验室环境及设备使用记录进行检查,并向实验室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接受专业教师及学生提出的维护,维修请求,并及时给予解决。

11)课外时间、双修日实行预约开放。实验室负责老师必须指定专人严格实行入室登记制度。课程之外预约开放时,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必须例行登记,写清使用时段,在指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方可操作。实验室负责人不在场的情况下,需将所有涉及到使用安全性的设备进行封存保管,学生确需使用的,实验室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必须现场参与管理。

12)实验室负责人和学院实验室管理员协调做好各项实验室物品、设备登记入库管理制度的执行,登记或管理不清造成损失的,由实验室负责人负责赔赏。严禁本实验室设备分散他处,实验室负责人须分类管理,重要设备需入柜加锁。由于管理不力,造成使用障碍的由实验室负责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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