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实验室文明卫生规范

发布者:美院实验中心

一、消防设施应摆放明处,便于取放,不得被其它任何物体所遮挡。

二、实验楼走廊及门厅内无垃圾杂物,不得存放仪器设备、自行车等,墙壁清洁无灰尘。

三、室内应保持地面清洁、窗明几净,四周墙壁及天花板清洁无灰尘、无蜘蛛网。

四、实验台、实验椅、仪器设备排列整齐、无灰尘。仪器设备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堆放。

五、玻璃仪器、化学试剂等实验用品排列整齐并保持清洁。

六、实验台、仪器设备、水池在做完实验后应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七、室内不得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更不得将实验室作仓库使用。

八、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用毕应罩好,罩布应保持清洁。

九、电炉及各种电源插座、插头、电线等不得随意乱放,用后及时归位,注意用电安全。

十、室内不准吸烟,不准乱丢杂物和纸屑,不得大声喧哗。

十一、实验室各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挂在室内醒目处,陈旧的应更换门上玻璃不得用纸遮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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