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学生美术作品作为外事礼品的通知

发布者:美院实验中心

各市教育局,有关高等院校:

    近接教育局国际司通知,为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坚持外事礼品朴素大方、务实节俭的原则,拟请我厅协助征集学生美术作品作为教育局2015年度外事礼品。为全面展示我省教育改革开放成果,集中展现我省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勇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现就做好我省学生美术作品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通过艺术作品展示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江苏校园文化。

二、作品主题

    作品主题是“我与中国梦”。

三、活动参加对象及分组

    活动参加对象为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的在籍学生、高校学生。征集活动分幼儿园组、小学组、中学组、大学组等四个组别。

四、作品具体要求

    1. 美术类:国画、素描、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卡通、动漫、剪纸、刺绣等。书法类:软笔、硬笔均可。

    2. 作品尺寸:国画和书法其中一边边长不超过1000px,其他画种每边长不超过1250px。

    3. 各市选送作品为50 幅;各有关高校送作品为10 幅。

    4. 各市选送的作品中幼儿园、小学和中学组的比例分别是20%、40%和40%。

    5. 作品请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可按惯例在作品正面或背面署名。其他包括所在地区、学校名称等信息按附件1信息表格式填写并粘贴在作品背面。

五、其他事项

    1. 本活动委托南京艺术学院具体负责。

    2. 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对入选的优秀作品由我厅颁发证书,并作为教育部和我厅外事礼品,装裱后在对外交往活动中使用,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3. 请各市教育局和各有关高校统一选送作品。不接受幼儿园、中小学校以及个人直接报送作品。

    4. 作品原件请于2015 年4 月10-15 日期间寄送至南京艺术学院。同时将作品拍摄后的电子照片连同附件2 申报表电子版发邮件至wslpzj@126.com。作品照片请以申报表上编号命名。

寄送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 号南京艺术学院剧场,邮编:

    210013,电话(传真):025-83498330,联系人:李荣国

    13951917975 ,王慧:13770933993。

    附件1:作品信息表附件1.docx

    附件2:作品申报表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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